作者须知

    论文基金标注规范
  • 根据《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关于科技期刊诚信标注科学基金项目的倡议》等规范文件中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本刊就论文基金项目标注事项告知如下:

    论文所标注的基金项目,须为本研究工作实际依托、直接相关的资助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务必准确无误。基金负责人为本文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是其他署名作者;项目组核心成员(在立项材料中明确列明)为本文作者。仅标注对本研究开展、实验实施、数据分析、成果产出提供经费支撑的项目;仅间接关联、宏观层面属于同一大平台但未直接资助本研究的项目,不予标注。

    标注格式要求:基金名称、官方项目编号严格按照立项通知书原文抄写,不要自行简写、修改项目名称;多项资助项目按对本文研究的实质性支撑力度排序,主要资助项目置于前列。

    投稿系统内填写的基金信息,必须和论文首页基金标注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出现系统与文稿信息不一致、漏填、错填的情况。

    严禁标注与本论文研究内容无关、尚未立项、结题失效或非本研究支撑的基金项目;不得虚构、篡改基金项目信息,不得随意挂靠项目。若项目在投稿时已获批、但论文录用前结题,仍可标注;投稿时尚在申报、未取得立项批复的项目,暂不作为资助基金标注;待正式获批后,可在论文修回阶段补充标注。

    如存在不实标注、虚假挂靠等情形,一经查实,将按学术不端相关规定处理,并通报项目依托单位。请各位作者审慎核对、诚信填报。

    单篇论文标注基金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3 项。确属多单位协同、多地区合作、多课题共同支撑的重大研究成果,最多不超过 4 项;标注 4 项以上基金时,作者投稿时须附简要说明,在《基金项目支撑说明表》中逐项写明每个基金对本文研究的具体支撑内容(如试验方案、样品制备、数据分析、理论建模等)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上传立项通知书扫描件(关键页:项目名称、编号、起止时间、盖章页),编辑部留存;横向项目可提供合同关键页)。

    独立作者论文一般不接受多项基金叠加标注。

    严禁为凑基金数量、满足多个项目结题而罗列与本研究无实质经费支撑关系的项目。


    附件:基金项目支撑说明表

  • 发布日期:2026-10-30 浏览: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