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须知

    出版道德

  • 出版道德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是一本实施单盲同行评议的科技期刊,为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规范论文出版过程,基于著作权法和国内外出版伦理等相关条款,结合本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刊作者、审稿人、编辑和出版者的伦理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     作者职责:

    作者承诺投稿真实合法,未在任何正式出版物上刊发过,无一稿多投,正确引用他人工作。作者投稿过程中必须提交版权协议,确认无涉密内容,如果第一作者为在读研究生,需获得导师同意并将导师列为联系人。

    我们鼓励作者在版权许可和合法范围内共享数据等材料,要求作者对投稿涉及的原始记录和实验数据等统一管理以便需要时留存备查。请勿通过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投稿,如发现稿件为代理转投,将予以退稿。

    涉及人类和/或动物的工作必须确保遵守机构伦理委员会规定,并提供伦理审查证明文件。

    本刊规范要求只有对研究及论文做出重要贡献的人才能在论文中署名(具体贡献内容):

    (1) 对研究的思路或设计有重要贡献,或者为研究获取、分析或解释数据;

    (2) 起草研究论文或者在重要的知识性内容上对论文进行关键性修改;

    (3) 对将要发表的版本进行最终定稿;

    (4) 同意对研究工作的各个方面承担责任,以确保与论文任何部分的准确性或诚信有关的质疑得到恰当的调查和解决。

    除了对他或她自己完成的那部分工作负责外,作者还需要知道哪个共同作者为研究工作的其他哪个具体部分负责。另外,作者应该相信其共同作者为该研究所做工作的诚信。所有被指定为作者的人都应该满足作者署名的4条标准,而所有满足以上4条标准者也都应该被确定为作者。正式出版论文作者署名按照顺序排列,不标注贡献大小或同等贡献,如作者有特别需求,可在文后按照版权协议中各位作者具体贡献内容随论文一并公开出版。通信作者是在投稿、同行评议及出版过程中主要负责与期刊联系的人,负责确保所投稿件完全达到期刊的管理要求,本刊只列一位通信作者。

    2.     编辑职责:

    编辑在公平、公正、及时的处理原则下,基于论文的学术质量、审稿人的意见、研究的创新性、与期刊的相关性等做出拒绝/接受文章的决定。

    编辑应保证学术研究的透明度,并在必要时随时撤回、更正和勘误。

    编辑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守审稿人信息;在稿件出版之前,编辑不能披露任何有关稿件的信息。

    编辑应尽可能向作者提供详细的修改建议或退稿理由,并拒绝反馈其中包含冒犯性或诽谤性的评论。

    编辑有责任评估审稿人的表现。若在同行评审中发现任何可疑行为,编辑应基于事实谨慎解决。

    编辑在与他们处理的文章有任何利益冲突时应遵守回避原则。

    3.     审稿人职责:

    及时对稿件的科学内容进行详细、建设性和公正的评估。

    指出文章是否相关、简洁、清晰,并评估其原创性和科学准确性。

    保证整个审稿过程的机密性。

    若审稿人认为不擅于审理或不能及时审理某篇稿件时,应及时通知编辑。

    若审稿人发现稿件存在任何经济或个人利益冲突,应及时通知编辑,并拒绝审理稿件。

    若审稿人发现稿件存在任何道德问题,或先前发表的文章与该稿件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相似之处,应及时通知编辑。

    4.     出版单位职责: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由上海交通大学主办,由上海交通大学期刊中心旗下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编辑部出版。主办单位和出版单位必须遵守学术出版伦理准则,准确、及时、公正地发表科学论文。

    出版单位不能干预编辑的决策权。

    对于已经录用的稿件,如果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退稿;对于已发表论文,如果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撤稿并刊登撤稿声明。

    期刊的所有出版内容都是开放存取的。

    5.     版权和许可: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基于开放获取模式,所有论文均遵守“知识共享版权归属- 4.0国际许可CC” (CC-BY)的要求。作者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以所有媒体和格式出版其论文,自愿将其拥有的论文非专有使用权转让给《上海交通大学学报》。由《上海交通大学学报》持有版权。此外,作者允许《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必要时对其论文进行编辑和修改,以便在期刊上发表。

    作者承诺该论文为首次在《上海交通大学学报》上刊登。一旦提交稿件,作者即同意若文章被发表将遵守CC-BY 4.0许可的要求。即任何人均可以阅读、下载、保存、复制、打印论文,只要其合理引用了原始作者和来源,不需要作者或出版者的许可。

    6.     抄袭检查: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使用“科技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AMLC)对来稿进行查重(抄袭)检查。当作者投稿《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即视其同意期刊将其稿件与已发表论文进行检测比对,从而防止抄袭、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本刊拒绝复制比超过15%的稿件。对于复制比在15%以下的稿件,还要考虑:①重复的部分是否为主要结果和观点。如果是,则不能刊用。②将重复的内容删除后,看剩下的部分是否能够支撑起一篇论文。如果不能,则判定为不具有发表价值。

    7.生成式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的应用
    为了以安全、可靠、道德的方式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为作者、读者、审稿人、编辑提供更大的透明度和指导,本刊发布该项政策,并密切关注相应技术及其应用发展,进行调整和完善。
    作者责任:(1)可以在投稿前的写作过程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但仅限于提高论文的语言和可读性,并必须按照本刊要求进行披露。作者对作品的内容负有最终责任和义务。(2)应在稿件中披露人工智能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的使用情况,并在已发表论文发表相应声明。(3)不应将 AI 和 AI 辅助技术列为作者或合著者,作者身份意味着只能归因于人类并由人类执行的责任和任务。(4)不允许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或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生成、修改或操纵原始研究数据和结果,唯一例外是人工智能或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的使用作为研究设计或研究方法的一部分,并在文章中必须以明确和可复现的方式进行方法学描述,包括使用 AI 或 AI 辅助工具的模型或工具名称、版本、扩展编号和制造商,以及使用方法等。
    编辑责任:不应将提交的稿件或其任何部分上传到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中,否则可能会侵犯作者的隐私和专有权利,并且如果论文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则可能侵犯数据隐私权。
    审稿人责任:出于同行评议流程的保密性要求,审稿人被邀请审查他人论文时,(1)不应将提交稿件或其任何部分上传到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中以免侵犯作者隐私和在审稿件的版权,特别如果论文包含个人身份信息则可能侵犯数据隐私权。(2)由于可能包含有关稿件和/或作者的保密信息,所以此保密要求同样适用于同行评审报告。即使为了提高语言和可读性,审稿人也不应将在审稿件的同行评审报告上传到人工智能工具中。

  • 发布日期:2024-07-15 浏览: 8055